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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马1系碰撞警告系统使用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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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宝马1系碰撞警告使用说明】

碰撞警告*
工作原理
从约 15 公里/小时起系统以两级方式对可能存在的撞车危险予以警告。该警告的时间点可能会根据当前的行驶状态发生改变。在关闭巡航控制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碰撞警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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▷此时如果在摄像机识别区域有移动方向相似的车辆,则也会纳入考虑。
▷在无意中接近某辆车时,碰撞警告将延迟响起,以避免不合理的警告。

警告等级
预警
警告,例如出现碰撞危险或者与前面行驶的车辆的车距很小。
严重警告
如果车辆以较高速度差靠近另一车辆,将发出有立即碰撞危险的警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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识别区域
摄像机和碰撞警告的识别能力有限。
因此有可能不发出警报或者警报较晚。
例如如下情形可能不会被识别:

▷ 高速接近缓慢行驶的车辆。
▷ 立即刹车或急速减速的车辆。
▷ 带特殊后视能力的车辆。
▷ 前面的二轮车。

功能限制

功能在如下情形会受到限制:
▷ 在大雾、大雨或者大雪天气时。
▷ 急转弯。
▷ 如果摄像机镜头或挡风玻璃脏污或被遮盖。
▷ 在迎面灯光光线较强时。
▷ 在车辆的可视后灯不足时。
▷ 在车辆被部分遮盖时。
▷ 通过起动/停止按钮起动车辆后最长 10 秒钟。
▷ 在摄像机校准期间直接进行了车辆移交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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